你好,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去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于发展的人员,依据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来计算并给付报酬,报酬包含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以此牟取非法利益 ,对吧 ? 。
一种情况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他们通过发展人员,接着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又或者是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地让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凭借这种方式取得加入资格,或者是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以此来牟取非法利益,这种情况是被禁止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招揽其他人员加入,进而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且,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作为依据,来计算以及给付上线报酬,以此牟取非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