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撕咬视频:动物伤人谁赔?看民法典规定

日期: 2026-04-14 13:12:49 |浏览: 6|编号: 117627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本站并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请自鉴内容真实性。

流浪狗撕咬视频:动物伤人谁赔?看民法典规定

宠物伤人方面的事情,时不时就会出现,那么,该如何去界定宠物饲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呢?在本期,《民法典通解通读》会针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里有关饲养动物伤人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

动物侵权都包括哪些内容?

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里头,针对动物侵权给出了详尽规定。动物侵权归属一种传统的侵权类型,然而《民法典》里关于动物侵权的规定所指的是饲养的动物,并不涵盖野生动物,其原则是饲养人担负赔偿责任,不过在生活当中还存在其他类型的动物侵权问题,比如:

(一)动物园饲养的动物造成损害,应该如何赔偿?

事情是这样的,在2017年1月29日那天,宁波的一个动物园出现了老虎伤人的状况,并且致使一人死亡。经过死者同行人员的讲述,可以知道,就在当日下午,他跟死者因为没有购买门票,在动物园北门西侧那里,无视警示的标志,还翻越了动物园的外围墙,进而进入到老虎散放区域,最终才导致了这起惨案的发生,而在事后,园区的录像也证实了他所说的情况。

不是个例,在广州的一处野生动物园当中,有一段关于斑马伤人的小视频,在微信群以及朋友圈里流传开来,从而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于河北秦皇岛,有一家野生动物园,在那里,一名女子于白虎园区内自行下车进行参观的时候突发意外,遭到老虎袭击进而受伤,事情发生之后,园区方面在第一时间迅速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并且立刻把伤者送往医院,不过最终因为抢救没有取得成效,这位女子非常不幸地失去了生命。

《民法典》里的侵权责任编,其中第1248条作出规定,要是动物园的动物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处于这种情况时,动物园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然而,要是动物园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其是不承担侵权责任的。

对于上述案例而言,其关键点在于,动物园能不能够证实它尽到了管理职责,这管理职责涵盖有设置警示标志、安装防护网等用以保护游客安全的措施。然而,这些案件存在一个共同特性,乃是受害人由于重大过失致使自身遭受了损害,像私自翻越设有警示标志的围墙、在禁止下车的区域擅自下车参观等情况。《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针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存在过错的,能够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二)工作时被家养宠物咬伤应找谁索赔?

存在这样一个案例,陕西西安有一名外卖员就是冯先生,在他送餐的过程当中,被顾客所养的宠物狗给咬伤了,此后按照公司所规定的流程,应当先去打狂犬疫苗,然后才去找顾客解决相关问题。等到冯先生再次寻找到顾客的时候,对方却拒绝给予赔偿,没有办法之下,冯先生只好选择报警。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45条作出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使他人遭受损害,若是此情形,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话呢应当承担侵权性质的责任;然而咧,要是能够证实损害是因为被侵权人故意所为,或者存在重大过失才造成的,那么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或者减轻承担的责任。在这个案子当中,冯先生被家里饲养的宠物给咬伤了,而且此饲养人没办法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所造成的这般情况噻,所以饲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成年人遛狗时伤人责任由谁承担?

事例呈现:在2019年1月22日这个时间点,12岁的小刘处于遛狗的行为状态时,宠物狗突然间朝着1岁的小张扑了过去,并且对其头部以及面部展开撕咬行为,经由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之后确定为八级伤残,随后因为双方在赔偿费用方面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小张这一方把小刘及其监护人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之上,小张这一方提出要求对方赔偿各项金额总计32万余元,在扣除已经支付的8万多元之后,还需要支付25万元。经过法院进行审理,小刘这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依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使他人遭受损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样致使他人遭受损害,这种情况下,侵权责任由监护人来承担。若监护人切实尽到了监护职责,那么侵权责任能够减轻。存在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存在财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其赔偿方式为,先从本人财产里支付赔偿费用;倘若财产不够支付全部赔偿费用,那么不足的部分也理应由监护人来代偿。小刘身为一名限制行为能力人 ,其遛狗行为存在不当之处,进而导致他人遭受了损害,所以赔偿责任应当由监护人来承担。

(四)流浪动物伤人责任由谁承担?

事例呈现:重庆某个小区里住着的住户小陈,在一天夜晚回家之际,走到该小区楼下之时,被从旁边突然窜出来的流浪狗给咬伤了,小陈被咬之后前往医院注射狂犬疫苗,前前后后花费了一千多块钱。警方知悉到相关情形之后,与街道的工作人员展开沟通并且确认为流浪狗之后开展围捕行动。流浪狗的问题得以解决了,然而小陈那笔医药费究竟由谁来给予补偿呢?

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当中,第1249条作出了这样的规定,那就是,对于遗弃的动物,以及逃逸的动物,在其遗弃期间,还有逃逸期间,如果造成了他人损害的情况,那么是要由动物原来的饲养人,或者是管理人来承担侵权责任的。

若动物于遗弃、逃逸之时被新的饲养之人进行收留,那么原主人便不会再按视作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被收留这此后动物致使他人产生损害的,新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在生活中都遇到哪些与动物饲养相关的问题?

问:寄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责任应如何划分?

答,关于寄养动物致使损害这一问题,《民法典》当中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按照司法实践来进行判断的话,原先的动物饲养人以及寄养人应当共同担负起侵权责任。

问:出于自卫打伤他人自养动物需要赔偿吗?

回覆是,《民法典 》总则编里头“紧急避险”这项制度所规定的情况是,要是存在动物对你发起攻击这种状况,那么你能够于合理的限度范围之内进行反击,要是超过了合理的限度那就属于紧急避险过当了,仍然需要去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宠物扰民能否维权?

首先,答,宠物出现扰民这种情况,能够被视作是对业主隐私权的侵犯行径,其次,《民法典》之中规定,隐私权的一项关键重要内容,是“私人生活安宁”这样的权利规定,最后,要是侵权实际现象达到严重程度,那么就能够要求饲养该宠物的人,或者是对宠物进行管理的人,停止采取所做出的侵害行为,并且还要赔偿相应的精神方面所遭受损失的费用。

问:遛狗未牵绳,导致狗被其他宠物狗咬死能否要求赔偿?

答,《民法典》有规定,动物饲养者需针对其饲养动物所造成的损害担负赔偿责任。至于受害人未牵绳是不是属于《民法典》呢第1173条那儿规定的受害人存过错的情况,这就需要思量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没有针对着作出规定这件事儿了。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铂牛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