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美运动员邀吧主推广网店遭骂,生意伙伴对簿公堂索赔

日期: 2026-04-22 04:07:44|浏览: 3|编号: 118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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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美运动员邀吧主推广网店遭骂,生意伙伴对簿公堂索赔

法晚有着这样的消息,记者是唐宁,有一位健美运动员名为岳洋,他开了个淘宝网店,卖的是健身营养品等物品,还邀请了百度健美吧吧主潘磊来为自己的网店做推广,在工作了两个月之后,潘磊选择辞职。岳洋表示,自从潘磊离开以后,整天都在辱骂自己以及网店,致使网店遭受了非常严重的损失,所以就把潘磊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让潘磊道歉,辞去该吧主职位,并且赔偿两万多元。

法制晚报(法晚微信ID 是 fzwb_52165216)的记者听闻,潘磊表示单只是做综合各位网友言论然后予以置顶之事,西城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定,吧主存在规范网络那诸多言论的责任,所以一审判定责令潘磊作出赔偿 2000 元。

事件 被骂卖假货生意伙伴对簿公堂

有一位健美运动员名叫岳洋,他曾多次参与国内大型的健美比赛以及大力士比赛,为此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2011年的时候,岳洋和百度健美吧吧主潘磊相互认识了,之后岳洋邀请潘磊来帮自己经营销售那有着健身营养品、护具以及健身服饰的淘宝店。后来潘磊答应为岳洋工作,其主要方式是凭借吧主的身份,在健美吧内发布帖子去推广那个网点。

2012年7月的时候,潘磊将网店的推广工作辞去了,岳洋把潘磊此前工作的所有收入以及提成给结清了。可是从潘磊离开的那一天开始起,两个人从生意伙伴变成了一对冤家。

岳洋讲,潘磊离开后,便起先借助百度健美贴吧来宣扬他自己所声称的岳洋人品不端正,还宣称其已被中国大力士联盟长久地除名掉,并且讲岳洋所经营的网店里面的商品全部都是假冒伪劣的货品,不存在进口许可这项;此外,岳洋讲,潘磊还凭借担任吧主的这种身份把诋毁岳洋本尊的帖子设置为置顶状态,从而致使健美吧变成了针对岳洋他本人的“批斗场地”。

岳洋讲,这对自身名誉以及网店经营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他收到了好多不明真相的粉丝,还有网店买家以及健美吧成员给他谩骂的留言,以及短信,还有电话,甚至是人身威胁。“事后,我因为这件事跟潘磊进行了好多回沟通,然而他不但不放弃,反倒更加无所顾忌,甚至凭借吧主的身份,封锁我在贴吧里的澄清解释。”。

法制晚报(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的记者得到消息,岳洋为使自己权益得以维护,把潘磊告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潘磊停止侵权举动,借助百度健美贴吧等网站以及媒体进行公开致歉,辞去百度健美贴吧吧主的职位,并且删除吧内对自己名誉权进行诋毁的帖子,与此同时赔偿经济损失2.68万元。

辩称 被告:只是总结网友评论并非自己所写

潘磊进行辩解,表示不同意原告岳洋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称在2012年7月5日,自己离开了岳洋的淘宝网店,到了8月中旬的时候,网上出现了针对岳洋的曝光帖,其中包含在他店内所拍摄的视频,而发帖的ID账号是新建立起来的账号,此后岳洋发了为自己进行辩解的帖子,并且还写了一些涉及自己的东西。

潘磊讲,在那几日当中,整一个贴吧全都是充斥着谩骂、带有诋毁性质的关于岳洋的帖子。他身为健美吧的吧主,因而自己依照了吧主协议,在2012年8月中旬之时除掉了相关的帖子。

针对第一次曝光岳洋的那个视频,潘磊讲,他仅仅是对大家所讲的内容做了个总结帖子,把之前说过的关于自己以及岳洋的那些内容予以总结陈述,接着还把帖子置项了,并且所有的言论都是他在复述网友发表的言论。

至于岳洋所讲的健美吧,通过留言以及短信之类的方式,对他展开谩骂的情况,潘磊表示自己并不清楚,“这些全都是因为曝光的帖子而引发的,并非由我造成,我已经努力尽到了吧主应尽的义务,把他能够看到的帖子给删除掉了。”。

判决 吧主应规范网络言论原告自身也有不足

经法院认定,公民以及法人是享有名誉权的,公民所拥有的人格尊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以侮辱、诽谤等诸如此类方式去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这种行为是被禁止的。

法制晚报(对应的微信公众号是 ID 为 fzwb_52165216 的法晚)的记者得到消息,被告名为潘磊,在其成为了百度健美吧的吧主这个期间,需要依照《吧主协议》来做,要去履行身为吧主所拥有的权利以及应尽的义务。原告的淘宝网店被人在网上加以曝光这种情况被潘磊发现后,他理应履行相应的吧主职责,对网络言论进行规范,然而他却并非如此,而是在证据并不充足的状况下就进行了总结性质的发帖,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根本没有做任何核实的情形时,就声称原告已经被中国大力士联盟永久地去除名字了。

鉴于潘磊身为吧主,其发表的该内容会致使原告社会评价降低,所以潘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名誉权,岳洋提出停止侵权行为的诉讼请求,岳洋提出删除吧内诋毁自己名誉权帖子的诉讼请求,岳洋提出公开道歉的诉讼请求,法院对这些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不过道歉范围要以原侵权范围为限度。

针对原告提出的让被告赔偿网店经营损失的请求,法院进行了认定,岳洋身为网店经营者,理应准许消费者对其产品给出不良评价,岳洋也承认他有过把产品标签撕下这一事实 ,并且在潘磊发帖之前网上就有曝光视频在传播,所以经营损失和其自身经营不规范存在一定关联。然而声称原告被中国大力士联盟永久除名的言论,给岳洋及其网店的信誉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对于这部分损失,法院酌情加以确定。

岳洋提出让潘磊辞去那个吧主职位的请求,由于所依据的内容不够充足,所以法院没有给予支持。

综上,西城法院判定,被告潘磊需在百度健美贴吧内显著的地位,针对其未曾经过核实便公布原告已被中国大力士联盟永久除名这一事情发表道歉声明,与此同时应该赔偿给原告经济方面的损失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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